北湖区档案馆是县级综合性国家档案馆。始于1959年,原为县级郴州市档案馆。现为省二级档案馆,是全区档案资料保存、保护和查阅利用中心。本馆地处郴州市人民西路9号,即北湖区区委、区政府院内,与档案局合署办公,为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,现有干部职工11人。办公楼及其馆库建于1987年,占地面积1300多平方米。馆藏各类档案资料40000余卷册。
本局(馆)主要职能是:
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政策、法规;研究制定全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,并组织实施。
2.指导、监督、检查各乡镇、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,推进档案工作规范化、科学化和现代化建设。
3.调查、研究、总结、推广档案工作新经验、新技术,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。
4.开展档案工作执法检查,依法查处违反档案法规案件。
5.组织档案人员开展专业教育与业务培训,负责档案人员专业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。
6.管理档案学会小组的工作,促进档案学术研究与交流。
7.按照国家规定,接收、征集、整理和保管区直党政机关、乡镇、街道办事处、人民团体、企事业单位的档案、资料,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和安全。
8.负责馆藏档案、资料检索工具的编制和更新,建立科学的检索体系和检索手段,开发档案信息资源,研究、编纂、出版档案史料。
9.积极向社会开放档案,多渠道、多形式地提供档案利用和咨询,为社会各项工作服务。
10.承办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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